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,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。
张伟(时任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)、李西香(时任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理)二人被监管警告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食非遗_游非遗_寻非遗,本文标题:《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5万元: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》
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,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。
张伟(时任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)、李西香(时任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理)二人被监管警告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食非遗_游非遗_寻非遗,本文标题:《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5万元: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